東方日報
私隱署責淫審諮詢粗疏
16/11/2008
【 本 報 訊 】 現 行 的 淫 褻 及 不 雅 物 品 審 裁 制 度 千 瘡 百 孔 , 政 府 就 檢 討 淫 審 制 度 作 出 的 諮 詢 建 議 , 亦 被 指 粗 疏 和 有 漏 洞 。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指 出 , 諮 詢 文 件 建 議 利 用 信 用 卡 號 碼 , 來 核 實 成 人 網 站 用 戶 是 否 年 滿 十 八 歲 , 不 但 實 際 上 未 必 可 行 , 更 可 能 會 不 必 要 地 洩 露 用 戶 的 個 人 資 料 。
信 用 卡 核 身 份 不 可 行
建 議 早 前 已 在 網 上 引 起 廣 泛 爭 議 , 被 網 民 炮 轟 「 冇 腦 」 和 「 靠 害 」 , 令 盜 用 信 用 卡 資 料 問 題 加 劇 。 私 隱 署 提 交 委 員 會 的 文 件 指 出 , 信 用 卡 號 碼 是 跟 戶 口 而 非 跟 人 而 設 , 戶 口 持 有 人 未 必 是 一 個 個 人 , 單 憑 號 碼 亦 不 能 核 實 持 有 人 是 否 成 年 ; 若 容 許 互 聯 網 供 應 商 向 信 用 卡 公 司 查 核 持 有 人 的 年 齡 或 更 多 資 料 , 則 持 有 人 的 真 正 身 份 亦 可 能 外 洩 。
文 件 又 指 , 由 於 信 用 卡 號 碼 並 非 有 效 核 實 網 站 用 戶 身 份 或 年 齡 的 方 法 , 有 關 建 議 會 對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產 生 不 必 要 的 威 脅 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